申请条件:
1、已按标准的要求建立文件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并实施运行3个月以上;
2、至少完成一次内部审核,并进行了管理评审;
3、一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。
申请方式:
可选择“ERP在线申请”或“邮箱申请”中任一种申请途径。
资料清单:
1、认证申请书(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)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如涉及行政许可的提供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;
3、知识产权手册(含申请组织简介、知识产权方针、目标、管理者代表任命书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覆盖组织机构图、职能角色分配表);
4、程序文件清单、记录文件清单;
5、程序文件;
6、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证明文件;
7、知识产权清单(各类知识产权数量,如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等);
8、申请组织声明(盖章PDF版,含承诺遵守法律法规、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、适用性声明、保密声明)。